四月份,青州局对本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本月共出动执法人员118人次,检查单位50余家次,共查处案件10起,其中立案7起,简易程序3起。 1、3月29日至4月1日,对弥河镇三角庙村一从事无证经营药品活动的窝点进行查处,现场查获散装中药材、饮片50余种及大量中药材包装袋,一举捣毁此处无证经营窝点。 2、4月1日开始,要求辖区内疫苗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自查;4月21日开始,开展疫苗质量专项检查,加强对疫苗的购进、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3、4月8日,组织人员赴安丘食品药品监管局参观学习。 4、4月10日至16日,组织筹备青州市食品药品安全会议,4月17日,会议顺利召开。 5、4月10日开始对辖区内各医用氧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此项专项检查的重点主要是:生产企业医用氧的生产、检验和销售流向,经营企业医用氧的购进渠道和销售流向,特别是对医疗机构医用氧的采购来源和使用情况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6、4月13日开始,按照市政府《关于严格食品安全监管 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紧急通知》要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 7、4月14日开始,对非法销售假冒“力比泰”,“日达仙”、“印度产吉非尼片”进行调查。 8、4月14日开始,查处标示为广州三友兄弟企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罗麦牌(深海)鱼油软胶囊”。 9、4月17日至19日,与全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及药品经营企业签订了《药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10、4月21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为青海玉树地震遇难同胞举行全国哀悼活动的通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为青海玉树地震遇难同胞举行全国哀悼活动的通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切哀悼玉树地震遇难同胞。 11、4月24日开始,为确保“五一”节日期间药械安全,提前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12、4月27日,配合省局、市局对谭坊镇永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青州市兰天医疗器械生产单企业进行了验收。 13、4月28日,印发《青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青食药安字[2010]1号)文件,协调各部门做好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4、4月28日开始,按照青政办发电[2010]74号文件要求,积极协调各部门做好各项准备,迎接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督查组的检查。 15、四月份对15家到期换证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