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教育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自我教育、预防腐败的有效方法。邓小平同志把廉政教育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予以高度重视,并强调指出,反腐败首先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江泽民同志曾经语重心长地告诫我们,“教育抓好了,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境界提高了,就可以有力地防范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随着新形势的不断发展,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其生活的环境也日益发生新的变化,党风廉政教育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成为各级党委需要认真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笔者认为,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关键在于找准根本点,那就是健全机制、务实内容、创新方法。 一、建立健全机制,努力构筑“大宣教”格局。 当前,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仍存在思想重视不够,内容缺乏针对性和适用性,教育经费紧缺,部门各自为战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纪委、组织、宣传、党校、广电、文化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和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制度,积极构筑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大格局”。要以完善和可操作性的制度建设为保证,使党风廉政教育真正实现七个“纳入”,贯穿、渗透反腐倡廉工作的始终。即纳入各级党委宣教工作的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心学习小组的必修课,纳入各级党校学员的必修课,纳入基层党员培训的必修课,纳入新提拔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纳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必修课,纳入媒体的宣传计划。同时,把这几个“纳入”作为一项硬指标列入对各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其次,实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挂钩,做到三个“明确”,一个“落实”。即:明确各级党委要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负起领导责任,纳入工作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明确各级纪委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的牵头责任,搞好组织协调,督促部门抓好落实;明确组织、宣传、党校、文化及有关媒体的部门责任,依据职能搞好目标定位和任务分解,全面整合宣教工作资源。一个“落实”,即落实责任追究,对不履行抓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责任,完不成工作任务的,或因疏于教育管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再次,建立评估激励机制。要把抓党风廉政宣教工作的好坏列为对各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一个依据,对重视程度高、工作有创新、实际效果好的,要给予激励。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奖励基金,用于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有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 二、务实内容,提高教育实效性。 内容贴近实际,贴近教育对象,这是提高教育实效性的内在要求。党风廉政教育一味地追求“中听”不行,只奢求“中用”也不成,必须坚持两者的有机结合。要从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开展教育,在内容的选择上,要做到与时俱进、慎重务实,力求使内容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利用正反典型进行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要把握典型的可比性,挖掘典型的可信度,增强典型教育的说服力。通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的同时,将立党为公,廉洁从政等意识真正贯彻到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中去。同时,要认真研究廉政教育的规律性,深入细致地分析党员干部的思想现状、社会背景及影响,分析了解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什么样的人需要什么样的信息,需要哪些内容的教育,只有这样,在廉政教育中才能紧贴不同层次人员的工作、生活和思想实际,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做到因人而异,分层施教,避免不分对象“一锅煮”、“一刀切”的不良现象。 三、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教育的感染力。 同一教育的内容,往往因为施教时采取的形式和方法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教育效果。这就要求我们的教育工作思路也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变化作出相应调整,由原来的传统式向现代式方向发展,由“封闭式”向“开放式”方向发展,教育的方式方法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和推陈出新。要把廉政教育有机纳入全党的教育体系,尤其要与党的思想政治工作融为一体,渗透到先进文化的发展与建设中。要致力于创办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载体,努力营造一个和谐宽松、寓教于乐的教育氛围。具体而言,在教育的方法上要力求深入浅出,增强说服力。同时要及时加以引导,开展启发式教育,力戒抽象说教,增强教育的效果。在教育的形式上要体现时代性,在选择教育的载体时,要认真谋划,大胆创新。近年来,各地在开展廉政教育中,不断推陈出新,创新式地推出了反腐倡廉成果展览、演讲比赛、唱廉政山歌,发警示信和手机廉政短信、寄廉政卡、“读文思廉”、“廉内助”、“现身说法”、廉政公益广告大赛等活动,创办了“廉政宣传教育网站”,举办了廉政教育专题文艺晚会和专题讲座,在电台等媒体开设了“廉政经纬”、“廉政大家谈”、“领导干部谈廉政”等大家喜闻乐见的一些栏目,利用各种网络优势和途径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收到了良好效果。对这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应认真总结,加以推广,同时,结合实际,积极创新教育形式,使廉政教育的触角得到进一步延伸。要进一步增强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影响力,还必须坚持“五个结合”。即: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正面典型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教育和疏导相结合,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总之,党风廉政教育的形式要与教育内容相呼应、相配合、相统一,灵活多样,生动活泼,主题突出,增强教育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和趣味性,使之入耳、入心、入脑。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纪委 陈厚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