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药检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事局潍人字[2008]96号安排,现就200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每人培训费30元(含报名费、考试费、证书费),教材费据实收取(25元/科)。
2、培训课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心理健康和心理调适》。以往年度因故未参加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可报两类课题的学习,学分累计。
3、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是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要条件,凡晋升药品技术职务的必须提供相应任职年限的继续教育证书。
4、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潍坊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统计表》、《参训人员结构情况表》、《潍坊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员花名册》各一式一份报市局人事教育科,电子版发至rsjyk2008@sina.com信箱。联系电话:8887801。
5、附:有关文件和表格下载 http://rsj.weifang.gov.cn/RSDT/t20080617_151881.htm
请各单位务于6月30日到人事科报表和缴费,过期不候。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