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邑市局被省文明委表彰为2007年度“省级文明机关”。该局自建局以来,就一直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在先后获得并注意保持县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机关和省药监系统文明单位的同时,狠抓省级文明机关创建工作,主要采取了四条措施:一是着力提高人员素质。坚持每周半天的政治学习制度,积极鼓励干部职工提高学历水平和文化素养,形成了“勤学习、练内功、争上游、创先进”的浓厚氛围。二是狠抓内部管理。坚持把建章立制摆在机关工作的重要位置,先后健全了包括礼仪、言行、工作职责、学习、生活作风、办事程序等多个旨在规范行政人员从政行为的制度和规范,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规范》,人手一册。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使机关管理逐步走向了规范化轨道,不断提升队伍形象。三是着力加强机关环境硬件设施建设。今年该局整修了办公楼,美化、绿化了机关大院,建成了“五室一场一长廊”,营造了淡雅清净的办公环境。添置和维护了30余件药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新制作各类药品标本260余种,进一步提高了检验检测技术实力。四是积极开展机关文体活动。充分利用图书室、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和羽毛球场地等,开展了全员参与的读书会和各类体育单项比赛,深入开展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富了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