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奥运会临近,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国务院公布的《反兴奋剂条例》,为北京奥运会提供公平竞争的竞赛环境,昌邑局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了兴奋剂治理工作力度。该局首先成立了兴奋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有关科室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同时,加强了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大了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流通的监管力度,严禁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或肽类激素。检查过程中还为各药品经营企业发放了题为“严格管理兴奋剂,净化环境迎奥运”的宣传字画,并同时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在店堂内明示“禁止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的醒示语。该局计划从2月份开始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对辖区内所有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清理检查。目前,该项活动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