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局坚持推进以政务公开为载体,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本领为手段,以监管相对人是否满意为尺度的阳光监管工程,收到了明显效果。一是设立政务公开栏,设立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投诉,做到及时处理,结果公开。同时设立了“高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台”,将所有干部职工的姓名、编号及监督电话公布于众,广泛接受群众尤其是涉药单位的监督。二是严格实施稽查日志和廉政监督卡制度。每天的监督情况必须形成稽查日志,第二天通过内部网络在领导和各科室中传阅。同时,日常监管、案件执法、药店初审、便民药店验收等所有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发生的工作关系,必须有监管相对人填写的廉政监督卡与之对应,否则以违纪论处,有效堵塞了工作漏洞。三是聘请了80名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开展了合理建议征集、稽查问计等活动,并对在稽查问计和拒绝商业贿赂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