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潍坊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2004—2005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同时获此殊荣的还有昌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诸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昌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自建局以来,潍坊市局始终坚持围绕“一条主线”,抓好“四个建设”,争创“五优标准”,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一条主线”,即:建设依法行政、廉洁为民、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四个建设”,即:一是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学习中,坚持做学习和实践的模范,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带头作用。二是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抓好四项教育,包括思想道德教育、政治理论教育、党纪政纪教育、法律法规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党风廉政规章制度,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实行“廉政卡”登记制度和派遣认证观察员制度,开展“行风建设规范年”活动,开展“廉政勤政、科学发展”教育活动等,在机关内部实行“百分目标管理考核”。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行风建设。四是机关文化建设。确定了“十六字”工作方针,制定了部门精神,编创了《药监之歌》,开展创建“亲情型、和谐型”机关活动和“无投诉”机关活动。同时,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陶冶干部职工的情操。“五优标准”,即:班子优秀、业绩优秀、服务优质、作风优良、环境优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