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2日,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全市药品稽查工作会议。会议主题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一个中心(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突出两个重点(大要案查处、监督性抽验),实现三个提高(队伍素质得到提高、监管水平得到、创新能力得到提高)。各县市区局分管领导、稽查队长和药品检验室主任,市药检所、潍城、寒亭区药检所所长和市局稽查大队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呙智义在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副局长宁世江对我市去年药品市场稽查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了当前形势及存在的问题,重点部署了今年药品稽查工作。市药品检验所所长祝业光就2006年的药品抽验工作做了具体安排。会议由市局稽查大队大队长程传民主持。
呙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05年全市药品稽查与技术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透彻的分析了当前我市药品市场稽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着重强调了做好药品市场稽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对今年药品稽查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2005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认真贯彻局党组会议精神,市县两级稽查人员团结一致,不畏艰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自身建设和市场稽查工作均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全系统共接待来人投诉490余人次,举报信131件,举报电话1340多个,举报调查率和办案准确均为100%,查处案件816起,立案307起,取缔无证经营业户56家,捣毁制假窝点16个,销毁假劣、过期药品81.2万多元,罚没款148.5万多元。
2006年全市食品药品稽查工作的重点是:①继续把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狠抓案件查处工作。根据市局制定的《药品市场治理整顿十号行动方案》,抓好对邮售假劣药品、医疗机构违规使用药品、药品零售企业违规销售处方药、特殊药品经营使用情况、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地址和超范围经营、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疗器械行为、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使用和用后销毁情况、农村用药情况、药品经营企业药学技术人员不能在职在岗行为等10项专项治理活动。②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锻造高素质稽查队伍。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十六条禁令》,组织开展稽查人员大比武活动。③要改革药品抽验机制,充分发挥技术监督效能。④要创新稽查思路,完善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完善执法电子档案和内部考核机制,落实稽查联动机制。⑤要进一步强化各类措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十六条禁令
第一条 严禁掩盖举报内容或故意拖延汇报时间;
第二条 严禁泄露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
第三条 严禁在非工作场所议论和泄露案情;
第四条 严禁私自执法或一人执法;
第五条 严禁在执法过程中办人情案、关系案;
第六条 严禁直接或间接参与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条 严禁无故迟到、矿工和擅离工作岗位;
第八条 严禁执法期间消极怠工、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行为;
第九条 严禁生、冷、硬、粗暴等不文明执法;
第十条 严禁不持证或着装不整执法;
第十一条 严禁在执法期间抽烟、酗酒和酒后、无证驾驶车辆;
第十二条 严禁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报;
第十三条 严禁接受当事人的宴请、馈送及娱乐性消费;
第十四条 严禁在办案中以收代罚或私自收取当事人的罚没款;
第十五条 严禁违背合议原则,滥用自由裁量权或擅自行使减、免、缓权力;
第十六条 严禁私自处理依法查扣、没收的药品、器械及其它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