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潍坊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市药检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潍坊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潍人字〔2007〕11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2007年药品技术职务中、初级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政策规定,切实维护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呈报途径。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和辖区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呈报,不得越权跨系列(专业)受理申报材料。中级材料:市直单位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市医药行办审核后呈报,县市区由当地人事局职改办审核后呈报;初级材料按原渠道呈报。
三、规范评审材料。药品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今年继续使用《职称评审管理系统》(有关事项另行通知),申报中、初级药品技术职务的人员,全部实行先考后评,报送材料和填报说明见附件。
四、申报程序以及费用收缴等问题参照潍人字〔2005〕128号文件执行。
五、申报中级药品技术职务的,须取得规定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达到全省当年有效使用标准55分的外语成绩通知书,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规定的,需达到45分,当年有效。上述两证的免试或放宽人员需按潍人字〔2007〕116号文件规定程序办理。
六、2007年药品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总的时间安排是,9月13日前组织申报、民主推荐和呈报,10月下旬业务考试,11月评审,12月30日前完成审核、备案工作,2008年1月底前在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上公布评审结果和办理资格证。
市直单位呈报时间为9月7日前,其他单位呈报时间为:9月10日市所、寒亭、坊子,9月11日临朐、潍城、奎文、高密,9月12日寿光、昌邑、诸城,9月13日青州、安丘、昌乐。
上报评审材料时,同时上报《2007年度申报药品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上报材料情况统计表》和《评审药品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各1份和EXCEL电子表格。
七、所用档案材料可到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领取,有关表格下载和文件查询可登陆http://www.wfrsks.com的“职称评审”栏目或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药师园地”栏目。
其他未尽事宜按潍人字〔2007〕116号文件执行。
药品技术职务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联系电话:8887801。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附:
200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填报说明.doc
潍坊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htm
2007年度申报药品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上报材料情况统计表.xls
其他相关文件.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