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昌乐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在县宾馆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7年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部署2008年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任务和措施。参加会议的有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食品药品监管站长、卫生院院长,县直有关医疗单位,部分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主要负责人,共100余人。县政府副秘书长刘西强主持会议。
会议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县委常委、副县长高登友代表县政府与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11个镇(街道)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并作了重要讲话。
高登友副县长在讲话中指出:2007年,各级各有关部门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作来抓,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加强监管网络建设,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规范管理,全县没有发生重大食品药品事件,较好的完成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任务目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应清醒的认识到由于少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比较薄弱,尤其是一些不法分子见利忘义、造假售劣,加之食品药品监管难度较大,全县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他要求,在2008年,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相互配合,力争在食品药品日常监管、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活动、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服务经济建设方面实现新突破。另外,就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站建设以及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办)创建活动等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会议印发了《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乐县2008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乐政办发〔2008〕16号)、《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办)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乐政办发〔2008〕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