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稽查大队三月份工作月报(2009年)
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稽查大队三月份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2009年3月9日,有人举报诸城市某大药房无证经营药品,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对此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二、2009年3月10日,昌邑市有一窝点无证加工义齿,市局稽查大队联合昌邑局进行了现场查处。
三、2009年3月19日,对市区内许可证到期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调查。
四、在全市范围内对浙江天瑞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80524的香丹注射液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专项检查情况及时向省局稽查局作了汇报。
五、根据省局下发的《关于停止销售、使用吉林一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对涉及的品种进行了检查,并按照要求进行了上报。
六、对市药检所下达的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书所涉及的相关药品,稽查大队及时向各县市区局下发了查处函。
七、组织开展关于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准备阶段的工作。向各县市区局转发了国家局《关于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准备阶段的通知》,并举办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调查统计软件培训。
八、参加了市局统一组织的学习科学发展观的有关活动。
二○○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