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食药食预〔2006〕1号
主送: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事由:据《山东省食品安全预警信息》(〔2006〕1号):近期,北京市发生因食用福寿螺导致群体性感染广州管圆线虫病事件,且发病人数有增加趋势。福寿螺是广州管圆线虫的中间宿主之一,人食用生的或加热不彻底的福寿螺后有可能被感染,可引起头痛、发热、颈部僵硬等症状,严重者可致痴呆,甚至死亡。若餐饮单位未按规范要求加工,会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处理意见:请你们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结合日常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餐饮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工制作福寿螺,确保加热至熟透,彻底杀灭隐匿其中的寄生虫。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食用生鲜或者未经彻底加热的福寿螺和其他水产品,以避免感染食源性寄生虫病。各级各部门一旦发现因食用福寿螺及其他生鲜水产品感染食源性寄生虫病的情况,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