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局把药品数字监管平台建设作为提高科学监管水平的重要手段,通过数字化监管平台的应用,对提高监管效能,实现远程监控,及时发现并查处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是实现了远程监管。辖区内1231家监管单位的基础信息全部录入数字化监管系统,并全部完成了地理标注。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络,对药品和器械经营单位药械流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一旦发现可疑品种或出现不良反应的品种及时控制,避免发生不良事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供了保障。二是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对于上级公告或通报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和药品器械,执法人员快速反应,到重点单位进行针对性检查,避免只能通过普遍检查来排除问题的盲目性。今年以来,通过药品数字化监管平台发现并查处违法案件5起。三是降低了监管成本。药品和器械的批发、生产企业及时上传购、销、存信息,生产、经营、流通、管理和稽查5个监管系统全部实现了数据上传、运转正常,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通过药品数字化监管平台,实现了对药品和器械零售企业药械的购进、销售、库存数量及流向的非现场实时监控。有效减少执法人员到被监管单位现场检查频次,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监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