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保健品经营企业的监管,高密局紧紧围绕工作重点,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丰富监管内容,坚持“四个结合”扎实开展对保健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 一是坚持监督检查与规范引导结合。要求检查人员加强对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检查要做到严格、全面和细致,在纠正不规范行为的同时,指导各保健品经营单位健全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尤其是加强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力求将外观标示标识明显不符合规定的品种挡在门外。二是坚持点与面检查结合。首先检查目前业态规模较大的经营单位,如大型保健品超市、保健品批发市场,树立一批规范经营单位,影响和带动整个行业守法经营;其次,逐步宣传和指导规范部分相对管理混乱、法律意识薄弱但是数量庞大的中小型经营企业。三是坚持监督检查与监督抽样结合。在日常监管中针对重点品种及抽验容易不合格的品种进行抽验,重点覆盖保健品批发市场和经营使用单位,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质量可疑且能够进行快速筛查的品种现场进行快速筛查。四是坚持惩治与教育结合。在检查中针对套用批准文号或备案号,非法添加有害成分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从严从重处理。同时派发宣传资料加强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经营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