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入夏以来高温天气易致药品质量下降的问题,青州局采取三项针对性举措,强化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夏季用药安全。
一是明确标准要求。向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下发《关于加强药品储存运输质量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常温库、阴凉库的温湿度,要求药品在库养护工作严格实行“三色五区管理”,规范库房温湿度记录制度等。要求各单位对照通知开展自查。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集中利用7-9月份两个半月的时间开展夏季药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药品储存与养护的各项管理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把硬件条件相对薄弱的零售药店、村卫生室作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抽验藿香正气液、十滴水等夏季常用药品和大输液、生物制品类、注射用头孢类等有特殊保存条件要求的药品,保障药品整体质量。
三是广泛宣传预警。与青州广播电台联合录制节目,宣传讲解高温季节药品贮藏的相关问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药品时需注意涉药单位是否具备药品冷藏设施、温度调节设备等,必要时可要求单位提供药品检验合格证、购货凭证等,若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