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4日,召开了“创先争优、彰显先进性”活动动员大会,李跃志局长做了动员讲话,并对活动的开展做出了明确要求和安排部署。 2.5月25日,召开了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动员大会,孙琳副局长传达了诸组发〔2010〕9号和10号文件,李跃志局长对活动的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3.完成了对辖区内乡镇驻地152家药品零售企业和部分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信息登记及录入工作。 4.按照鲁食药监市[2010]57号文件要求,继续开展疫苗经营使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辖区内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疫苗流通渠道、经营资质、冷链设备系统、温控系统、人员备案和制度执行情况。 5.完成了对假药“虫草肾阳丸”(盗用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4102,标示生产企业:吉林省华侨联合企业制药厂,标示生产批号:20090630)的专项检查,经检查,我市辖区内未发现上述假药。 6.完成假药“紫丹银屑胶囊”等五种假药和假冒保健食品“同仁活根草”及“同仁生精源”的专项检查,并上报市局稽查大队。 7.对辖区内部分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医用氧气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登记。 8.对全市3家医疗机构制剂室共72个自制制剂品种进行违法添加化学药品专项检查; 9. 协助市局验收组2次验收药店3家,协助市局验收组验收医疗器械1家;受市局委托去高密局验收两家药品零售连锁店; 10.受理群众举报1起;受理25家GSP认证材料; 11.快检110批次,抽样61批次,已送市所55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