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局鲁食药监办函[2008]76号
切实加强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局(分局),市局各有关科室:
现将省局《关于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食药监办[2008]585号文件的通知》(鲁食药监办函[2008]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监督辖区内相关企业认真做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日